记者从城关区政府了解到,为配合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建设,该区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,将对项目建设用地城关区段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,征收涉及“九站一车辆段和一主变电站”。本次征收自《房屋征收公告》发布之日起第10天开始,30日内完成。
据城关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,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状况,市政府决定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,城关区政府负责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(城关区段)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。市规划局批准的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城关区段“九站一车辆段一主变电站”中的非住宅住房,包括西关什字站、省政府站、东方红广场站、盘旋路站、五里铺站、东部市场站、拱星墩站、焦家湾站、东岗站、东岗车辆段和五里铺主变电站。具体征收范围与实际范围不相符的,以规划部门核准的征收红线图为准。
依据相关规定,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,并一次性发放3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。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权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。征收将自《公告》发布之日起第10天开始,30日内完成。